業務范圍
政務信息化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范
根據湖南省《政務信息化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范》(DB 43/T 1889—2020)的要求,對政務信息化建設項目實施項目檔案管理。檔案管理機構履行下列職責:
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項目的檔案工作制度和規范標準。對參建單位制定的針對該項目的文件控制制度、標準體系與建設單位文件管理標準體系的符合性進行審核。
協助建設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對各參建單位召開檔案工作交底會,進行交底工作。對交底會形成會議紀要進行收集并歸檔。
對參建單位項目文件的形成、收集、整理和歸檔工作進行監督、指導。
參加項目建設的重要會議、重大活動、項目建設各階段、交(竣)工驗收。
負責對應歸檔項目文件整理的規范性、系統性和歸檔的完整性進行審核。
負責項目檔案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鑒定、統計、利用和移交工作。
對項目管理人員和檔案人員開展檔案業務培訓,提高實現目標的意識和能力。
加強檔案整理環節檢查指導,依據國家和行業標準,結合項目特殊性,按照“強化收集、簡化整理”的原則進行檔案整理工作,遵循項目文件的形成規律進行組卷,保持卷內文件的有機聯系。
按相關規定向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送項目檔案登記表